问题 | 房屋租赁出租方注意的7大事项以及房屋租赁出租人的义务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出租方注意的7大事项 房屋租赁出租方注意的7大事项包括: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 3.物业杂费的交付 4.房东多回访承租者 5.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 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房主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的共有房屋。房客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出租合同中。 6.房东不要频繁涨价 7.房屋的租期不超过20年 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法律网提醒,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二、房屋租赁出租人的义务 房屋租赁中出租人的义务有: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 3.物的瑕疵担保。 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 三、租赁的基本内容 1.租赁当事人 2.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指用于租赁的物件。 3.租赁期限 4.租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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