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再审程序规定,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民事再审程序规定 民事再审程序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条件: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 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法律网提醒您,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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