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手续哪些情况下需要公证以及房产过户公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房产过户手续哪些情况下需要公证 房产过户手续具有以下情况的需要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二、房产过户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过户公证的办理步骤如下: 1.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查资料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法律网提醒,发现不完备或有异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三、房产过户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及使用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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