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什么,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 |
释义 | 一、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什么 税收债务关系是指税收债权人与税收债务人之间关于税收债务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关系。 税收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为税收债权人,另一方为税收债务人。在本质上是用一个债的关系,也就是契约的形式来规范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税收关系,它是人民与国家法律地位平等的体现,由于国家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所组成的,因此,也可以说税收债务关系说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地位平等的体现。 税收债务关系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性关系属于公法上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具有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相类似的特征。其强调国家作为税收发法律关系的一方与纳税人是对等的关系,故重视对纳税者权利的救济。 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 三、双方的债权债务可以直接抵消吗 法律网提醒您,对于双方的债权是否可以直接抵消还需要看是否具备相关的条件,如果不具备的话是抵消不了的。双互抵消的条件有: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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