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什么材料,费用如何 |
释义 | 一、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个人委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如夫妻共同办理委托的,需提供结婚证。 (2)单位委托: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介绍信、市场监督局出具的企业在业信息等辅助证明。 2.提交涉及授权事项的资料; 3.提交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提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委托书不用事先写好,但应当由申请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 二、公证处委托书公证的费用如何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的费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委托、声明、保证民事法律行为,收费标准为430元/件。 三、公证处委托书公证的注意事项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引用法条: [1]《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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