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
释义 | 一、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如下: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三、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网提醒,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