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现役军人离婚这一规定应注意的问题,财产分割的标准 |
释义 | 一、对现役军人离婚这一规定应注意的问题 对现役军人离婚这一规定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本条限制的是非军人一方的实体离婚权利。 2.本条只适用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 3.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的处理,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人民法院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工作,经其同意后,始得准予离婚。 4.注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的规定 “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针对“须得军人同意”而说。“须得军人同意”不是绝对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由于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一方也可以提出离婚,但过错限定在“重大过错”而非一般的过错。 二、和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和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首先应分出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对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 三、和现役军人离婚营房能分吗 和现役军人离婚营房不能分。法律网提醒您,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代表行使,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丢弃,而损害或者擅自处置军队房地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营房当事人无权要求分割。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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