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效力是什么,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一、收养的效力是什么 收养的效力是: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内的关容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关于养子女的姓名问题,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二、收养的特征有哪些 收养的特征有: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法律网提醒您,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有: 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 2.收养人须无子女。 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 5.收养人须有正确的收养动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6.收养人须具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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