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什么,以及立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 一、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 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 1.案件是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2.被告人属于本院管辖的; 3.自诉人有着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自诉人能提供被告人犯罪证据的; 4.被告人犯了刑事案件。 三、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是: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法律网提醒,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自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审查,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直接受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通知自诉人撤诉并说明理由,自诉人坚持告诉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对于驳回起诉的裁定,自诉人可以上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可以受理。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