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写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
释义 | 一、怎么写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写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的条件有: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遗嘱内容中附义务。但是,所附义务必须合法,否则所附义务无效。而遗嘱中所附的义务,继承人应当实际履行。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履行所附义务的,经有关单位、个人申请,法院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三、哪些遗嘱是有效的 有效的遗嘱如下: 1.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 2.经遗嘱人亲笔书写,并注明姓名、日期的遗嘱。 3.由遗嘱人自己口述,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和遗嘱人一起签字盖章的遗嘱。 4.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录音遗嘱。 5.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口头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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