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缴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三、办理不动产证的期限 按照规定,预售合同买房者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现房买房者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不动产权证。法律网提醒您:购房者拿到不动产权证的时间是受法律约束的。因此即使在购房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时间,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也是可以在房屋交钥匙后90日内拿到不动产权证的。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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