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规定为: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也会有所出入,具体规定应当询问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如下: 1.初审。 那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需要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有关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加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加保险或者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者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三、怎样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 2.单位经过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携带身份证明、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受理三日之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决定。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