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证办理使用权转让或抵押有什么要求,国有土地证办理的流程 |
释义 | 一、国有土地证办理使用权转让或抵押有什么要求 国有土地证办理使用权抵押的要求主要有: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国有土地证办理使用权转让的要求主要有: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 二、国有土地证办理的流程 国有土地证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三、国有土地证能否过户 国有土地证不能过户。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划拨的国有土地,一般不能过户,除非经批准后转变为出让土地性质的,才能过户。如果是出让的国有土地,可以过户,但需签订出让协议并交纳土地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引用法条: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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