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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法基础中支票的类型有哪些
释义
    一、经济法基础中支票的类型有哪些
    (一)现金支票
    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
    (二)银行支票
    是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立银行支票。
    (三)旅行支票
    是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用现金购买的一种支付手段。
    (四)保付支票
    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入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五)记名支票
    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或“指定人”,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六)不记名支票
    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七)划线支票
    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帐。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二、怎么理解支票?
    支票是见票即付的票据,这一点与汇票、本票不同,作为信用证券的汇票和本票。并不强调现实支付,而通常在远期到期日付款。这就是说,汇票、本票的经济职能并不以支付为限,更大的职能是扩大信用。而支票的职能则是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代替现金来支付。由于支票是一种支付工具,通常代替货币使用,因此必须见票即付,随时兑现,不得在支票上记载特定的到期日。如果支票上另行记载到期日的,法律规定该记载无效,视为没有记载。
    前已述及,支票的出票日是计算支票提示付款期限的首日。应当注意,该出票日期的记载仅以形式上的日期为准。实践中,有支票上记载的出票日与实际出票日不一致的情况。如以实际出票日后的某一天为出票日期,该支票俗称为“远期支票,如以实际出票日前的某一天为出票日期,则俗称为“期前支票”。
    三、了解支票怎么用
    (一)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二)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三)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四)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五)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经济法基础中支票的类型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根据不同分类依据,支票有不同标准。经济法基础中支票有现金支票、银行支票、旅行支票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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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