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二、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怎么收费 法律网提醒,医疗事故鉴定的收费标准为: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再次鉴定(省级鉴定)3200元∕例。尸体解剖的基准价为2500元至6000元不等;医疗纠纷鉴定每例收费4300元;伤残程度评定每例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每例600元;手印鉴定则为每枚800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解决哪些问题 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4.医疗事故等级; 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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