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 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根据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强制执行怎么中止 强制执行是法院利用国家力量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符合哪些条件 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 (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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