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补偿标准 |
释义 |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共有三类土地:第一类区域范围:景洪市北区、中心城区、江北区、加东区部分地块(景洪西路至原景洪镇,二分场、一分场老路以东),以及景洪市满农峰地区。补偿标准:95800元/亩。 二类区域范围:从一类区域范围到国土局确定的山坝区范围,包括嘎萨地区的规划范围,嘎东地区包括(满岭、满柳、满鹤蒙、满汉、满烈、满慧锁)。补偿标准:62304元/亩。 三类区域范围:二区坝区范围线以外的区域。补偿标准:5451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如果您还不了解这个赔偿标准,欢迎您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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