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立案标准 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追究。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如何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综述,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立案标准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诉。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数额巨大的;非法处置查封重大案件的财产或者一般案件的重要财物,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等。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立案标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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