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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释义
    一、房屋买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市房地资源局拟定的标准;
    6、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7、已经确定了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8、已经制定了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签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是市房地资源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且应具备以下内容:
    1、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
    4、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和使用期限;
    5、房地产的规划和使用性质;
    6、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状况;
    7、房地产转让的价格(含?的单价及总面积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8、房地产交付的日期;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的方式;
    11、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除了可以把房产商的要约(即广告)和口头承诺的内容等记入合同中外,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条件,当条件满足后合同生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律师见证后才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需要律师见证后才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本质上也属于一种合同,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民法典》之中明确规定了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购房者付了首付之后多久签订合同
    关于购房者付了首付之后多久签订合同,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签合同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买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房屋买卖双方购房违约金必须约定明确还有就是交房时间要明确等注意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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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