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起诉要满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起诉要满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当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应由受害者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死亡事故,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扶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造成物损的,要求赔偿应由该物所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将车辆所有人(即车主)也做为被告,而不应该只告司机,不告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发生客伤事故应当将承运人作为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示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切忌漫天要价,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诉讼请示,这样不仅得不到支持,同时也要相应的诉讼费用。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交通事故、客伤事故发生在外地,而车辆所有人(即车主)或承运人在本市的,可以向本市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成本,也可避免路途的劳累。 二、何种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处理 (一)未涉及人身伤害。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多数可以白行处理。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可以白行处理的主要是轻微事故,多数个涉及人身伤害及重大财产损失。对于财产损失数额达到何种程度可归入重大损失的范围,各省市均有具体的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各省向均出台了相应的类似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只是各自的名称略有不同,各位读者可以具体查阅一下各省市的“快速处理办法”的相义规定。比如北京市2007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二)涉及轻微人身伤害的案件。在交臀部门的主持下也可以自行处理;事故中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案件。比如,仅造成当事人碰、擦伤,而对骨头或关节等重要部位没有损伤的案件,当事人在事实、成因及责仟划分无争议的情况下,也可以白行协商处理。 在上述类型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损失主要为医疗贸及住院期间的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费用,数额相对不大,双方之间通过核对即可以确定损失数额。保险公司对此类型事故的医疗费等费用是否属于报销范围也均亩明确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可以在交警丰持下进行调解,或白行协商后到交警部门签订协议书,由肇事者先向受害者赔偿,然后向相应的保险公司索赔。 三、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综上所述可知,交通事故起诉的条件有是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通常起诉的都是受害人。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后起诉要满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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