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管制属于有期徒刑吗? |
释义 | 一、拘役管制属于有期徒刑吗?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刑罚方法,但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移送监狱执行的刑罚。从以上的概念界定可以看出,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三种不同的刑罚,拘役和管制不是有期徒刑。这三者中,有期徒刑最为严厉,而管制最为宽松。此外,拘役和有期徒刑还有以下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的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执行。(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因在有期徒刑以下,因此不构成累犯。 ![]() 二、拘役管制有案底吗 拘役管制有案底。案底是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管制和拘役属于主刑。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期限届满后,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宣布解除管制。 三、被判管制拘役可以减刑吗 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是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上述规定,是《刑法》关于管制、拘役制度及其减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以及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酌情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犯罪分子被判管制拘役,符合减刑条件的,还是可以减刑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拘役管制属于有期徒刑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以看出,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三种不同的刑罚,拘役和管制不是有期徒刑。这三者中,有期徒刑最为严厉,而管制最为宽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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