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二手房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 二、民法典二手房产权证多长时间下来 民法典没有规定二手房房产证下来的时间,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发给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拿他项权证领取人是谁 在我国他项权证由抵押人领取。他项权证通常是指抵押权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的证明,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其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二手房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通过文中可知,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专业术语,指的是在他项权利经过合法的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的权利证书,他项权证未注销的情况下,该房屋的处置权是受到限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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