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
释义 |
一、房屋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二、房屋使用期限到期之后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一)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三)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所有人名下的。 三、房屋土地使用年限50年到期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到期后可申请续期。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商品房的年限较长,因此很多人更愿意买商品房而非公寓房。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房屋使用年限是多少年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网编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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