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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什么意思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被判无期徒刑的人能出来吗
    (一)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问题: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三、假释的条件和程序
    假释的条件如下:
    (一)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才能适用假释。
    (三)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假释的程序如下:
    (一)提出假释建议书。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二)审核。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假释考验期是其剩余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是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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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