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方式
释义
    一、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方式
    (一)对污染损害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物损害是否由污染引起
    当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排放较多的污染物之后,附近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域养殖等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但农作物被污染物危害后产生的症状,常与病虫害、用肥过量或不足、微量元素缺乏和农药用量不当等所产生症状有相似之处;畜禽类、鱼类污染所致损害与流行性瘟疫也往往容易混淆,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时就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的主持或指导下,会同各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周密的调查和细致的监测、综合分析,确定此次受害是否由企业排污所致。
    (二)对污染损害的责任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损害的责任是否在企业
    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由下列原因造成污染危害,企业不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一是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污染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二是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如施工单位在企业进行施工时,不听劝阻或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处理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油类、酸液、剧毒的废液等造成的污染危害;三是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如由于附近居民在应该知道污水危害的情况下,将污水引入农田进行灌溉,或擅自使用工业废渣,或故意将污水引入养殖水域,这类情况下造成的污染危害损失,企业不承担污染责任,可以不进行赔偿。
    在碰到污染损害赔偿事件时,当事企业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环保部门必须掌握必要的监测数据。如果企业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以证明其无环境污染责任,企业就应按照自己应负的责任承担环境损害赔偿。
    (三)对污染损害进行定量,即对污染损害赔偿数额进行合理确定
    污染危害一旦确定是因企业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或企业应负有责任,企业必须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污染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大体包括以下几项:由于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造成他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受害者为恢复生产或为减少污染损害所支付的费用;受害者为消除污染危害所实际需要的费用。
    
    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责任认定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确认是实行无过错的责任原则。
    无过错的责任原则是指一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只要客观上造成损害结果,即使主观上不是故意和没有过失,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致害者无论有无主观过错,行为有无违法,排污有无超标,都不影响赔偿的责任成立,只要致害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赔偿损害即可成立。《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也确认了这一赔偿原则。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一)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受害人:
    1、有污染环境的行为。如排放“三废”、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电磁波辐射等。
    2、损害。因接触或暴露于被污染的环境,而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及财产损害等后果。
    3、侵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二)侵害人证明自己无责应当提供:
    1、污染的发生系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行为、第三人的过错、被侵权人的过错引起的。
    2、污染与被侵害事实不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方式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方面的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0: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