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有几种 |
释义 | 一、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有几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 二、 (一)二审不开庭审理等于书面审理吗 1、不开庭审理不是指书面审理。 2、不开庭审理又叫径行判决,径行判决是指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全部事实核实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 (二)采用径行裁判的方式审理的上诉案件仅限于以下几种: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做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裁判认为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5、径行判决与书面审理的区别在于:径行判决同时要进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同样要核对案件事实;而书面审理则是不开庭、不调查、不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只通过审阅案卷材料即直接作出裁判。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三、刑事诉讼法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自诉人上诉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如果涉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并且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等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当出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的四种情况时可以不开庭审理。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二审不开庭审理情形有几种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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