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车险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受损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二)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应该依法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样被保险人才可以将代位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 (三)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才有权取得代位追偿权。 二、代位求偿权纠纷的诉讼流程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一)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二)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三)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车险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内容介绍,大家应该知道车险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的什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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