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 (二)欠职工以外部分的社保费用、所欠税款; (三)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二、我国关于银行的,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权利。一般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支付破产费用,即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得的费用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支付所欠破产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据本条的规定,在支付破产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这里的“优先支付”的含义,主要指优先于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即在偿付国家税收和单位存款前支付储蓄存款。应当支付破产商业银行所欠的税款;应当支付破产债权。清算组提出破产分配方案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三、破产财产分配需要交税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对于企业破产之后的财产分配是不需要缴纳税务的。但是在分配财产之前首先需要将公司所欠的外债进行偿还完毕然后再将员工的工资结算清楚,最后所剩下的相关资产有股东进行分配。如果企业的钱不足以偿还所欠外债的话由责任人进行承担。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的内容,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保费用,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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