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时效分类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的时效分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 (二)特殊诉讼时效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 (三)最长诉讼时效 1、是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 2、是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5年。 ![]() 二、行政诉讼一般多长时间结案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三、行政诉讼的时效有何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诉讼的时效分类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分为三种的,超过时效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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