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一、运输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一)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二)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 (三)延迟交付纠纷。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 (四)运杂费纠纷。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而发生的纠纷。 (五)运输工具损害纠纷。这是指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损害而引发的纠纷。 二、运输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解决运输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仲裁和诉讼是准司法或司法解决。运输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纠纷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甚至在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介人调解的情况下还是无法解决,双方只能寻求准司法或司法途径解决。 三、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是什么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运输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对此包括货物灭失纠纷;货物延迟交付纠纷;单证纠纷;运输工具损害纠纷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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