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
释义 | 一、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二)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四)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六)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七)遗嘱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或经司法鉴定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遗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等相关人的身份信息材材料: 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保障公证处和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公证处收费行为,根据有关公证和价格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 三、北京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其中,各类公证收费将大幅下调,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 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现行的每辆次100 元降为每辆次7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护照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400元降为每本200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的相关内容,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价值评估报告、法定继承人证件等等,提交材料后公证处经过审理之后会给予公证书,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