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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过户的流程
释义
    一、继承过户的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继承遗产房产过户需要缴税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房屋后办理过户登记的,是需要交纳一定税费的,税费包括公证费、房地产评估费用等。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一)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二)继承公证费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三)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三、民法典中继承遗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民法典对继承的遗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没有作出规定。而继承遗产过户的,需要的材料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继承过户的流程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继承过户的流程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在房屋继承过户时,流程也是比较严格的,需要提交相关资料以及缴纳一定的费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网发布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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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