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以后多久开庭 |
释义 | 一、法院起诉以后多久开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如果开庭审理的,会提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但什么时候开庭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一般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人民法院; (二)当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三)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证据; (四)授权委托材料。 三、假使民政部门有此项职权,民政部门向法院起诉合法吗? 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理由如下:(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依法行政原则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者必须得兼。实体合法又包括行政主体、行政职权、行政行为、行政依据合法。其中行政行为合法要求任何一个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民政部门的救助对象是特定的,而类似该种情况下,民政部门是不可能提供出确凿证据证明未知名者是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更甚者也不能证明其是流浪、乞讨人员。 (二)众所周知,《救助管理办法》是在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基础上出台的,该办法将原来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为自愿性质的“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从该办法的规定来看,民政机关的救助职责具有被动性,即只有当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通过法定的方式求救时,民政部门才能履行其的救助职责。而像上述那种情况下,救助对象已死亡,其已经不具有向民政部门求助的行为能力,民政部门不能自动履行救助职责,否则就违反了行政程序合法要求。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起诉以后多久开庭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法院起诉以后,多久开庭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一般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而且开庭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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