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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释义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解析】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根据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情形之一的: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四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法条】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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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3: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