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财产保全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申请财产保全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十五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而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予以赔偿。申请财产保全您应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申请费用。《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申请费缴纳标准可参阅我院相关的宣传册。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该立即开始执行。如果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三、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的条件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有的时候,在民事诉讼,可能被告会选择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来逃避债务,所以为了防止这一招,法律规定了诉讼保全制度。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申请财产保全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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