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3、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二)借款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有一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 (三)借款人家庭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或购买家庭第三套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个人交吗 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但是假如你可以找到挂靠单位,自己缴纳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你需要承担所有的公积金费用,然后让该单位帮你缴纳,这也是很多人通常采用的一个方法。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以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在发放工资的时候进行代扣的,并且要加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部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具备如下条件:(一)借款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二)借款人本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借款人年龄超过18周岁。(四)借款人无不良逾期,信用记录良好。(五)借款人有足够还款能力。(六)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与职业。另外,如果贷款的类型并非信用贷款,借款人一般还需要对贷款进行银行认可的担保。 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的介绍,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关于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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