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步骤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步骤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二、行政处罚流程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紧急听证程序 一、简易程序 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 适用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法定依据 3、符合法定种类和幅度:对个人处50元以下,对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 具体步骤:1、表明身份 2、说明理由 3、制作处罚决定书 4、当初交付当事人 5、报所属机关备案,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二、一般程序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处罚一律适用一般程序。 具体步骤: (一)立案:行政主题对控告、检举以及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决定予以查处。 (二)调查取证:1、行政主体应客观、全面、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3、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三)拟定处罚决定: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将调查结果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拟定有关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四)制作处罚决定书。 (五)送达: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紧急听证程序 紧急状态之下,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及效率的考虑,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常状态下应举行听证的三类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之前,是否可以不经相应的听证程序就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法律预先规定,授权行政机关根据紧急状态的程度并遵循比例原则予以确定,在强调保障公共目的实现的同时,应兼顾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处于高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权力作为紧急权力的主要承担者其表现形式应为行政强制;而处于低度紧急状态中的地区,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行政程序,在涉及需要听证的行政处罚时,必须进行听证。 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 二、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三、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 四、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当事人申辩的,记入笔录。 附: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2006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步骤的相关知识已经很清楚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步骤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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