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交纳费用的标准 |
释义 | 一、申请执行费用交纳标准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执行费用的司法救助。执行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 二、申请法院执行费用怎么算 (一)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不需要申请执行人垫付的,除非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的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需缴纳50元的执行费,如果在1-50万的区间以内的,按照执行金额费用的0.5%缴纳,如果超过50万元,将按照执行金额的0.1%交纳。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申请执行交纳费用的标准及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法律网找我们的律师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