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转租合同为什么无效 |
释义 | 一、擅自转租合同为什么无效 擅自转租合同无效。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规定说明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乘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同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规章具有参照效力。 二、商铺转租合同协议书 转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地址: (二)商铺面积: (三)租赁期限: (四)租金: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七)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八)不可抗力: (九)违约处理: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订约人: 甲方:乙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三、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 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转租与租赁权的让与不同,其区别在于:(一)就法律性质而言,转租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租赁合同;租赁权让与为租赁债权的转让。(二)就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关系看。转租时,转租人于转租后,仍享有租赁权,同时在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又产生一新的租赁关系,基于此租赁关系,转租人在租赁物上为次承租人再度设定新租赁权;租赁权的让与则不同,在承租人让与租赁权时,承租人于转让租赁权之后,退出租赁关系,第三人代其位,成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三)就取得方法而言,转租中,次承租人租赁权的取得属设定的取得;租赁权的让与中,受让人租赁权的取得,属移转的取得。(四)就法律关系的内容看,转租中,次承租人对于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一般分期进行;租赁权的让与,受让人对于作为转让人的承租人,则一般须一次性给付对价。(五)与出租人发生的关系不同,我国《合同法》中对合法的转租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而租赁权的让与不必经出租人的同意,只需履行通知义务。转租合同的效力:在限制主义的模式下,由于转租所涉及到了无权处分的问题,所以使得转租合同的效力变得相当的复杂。《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按照该条规定,承租人只有经出租人同意才有权处分该租赁物,否则即是无权处分,如果出租人事后不追认转租合同效力的话的,该转租合同即为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结合上文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知道,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该行为无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擅自转租合同为什么无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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