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违约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可以按照造成的损失主张违约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违约赔偿金最多是多少 违约赔偿金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数额赔偿,但约定的赔偿金最高不得超过实际造成损失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违约赔偿金要交税吗 (一)合同未执行取得的赔偿金。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的赔偿金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二)合同执行不到位取得的赔偿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收到违约金也应一并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部分特殊业务可以扣减应税营业额)。 《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三)相对人利益受到损害取得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因而,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前提条件为提供了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您所说的这种情况,给予村民的补偿费不属于征用,即居民并未发生应税劳务,应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营业税,也无需开具发票。贵企业可以凭付给个人的签字领收凭据入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以及“违约赔偿金最多是多少”和“违约赔偿金要交税吗”等其他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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