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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离婚后还能要回财产吗
释义   一、女方离婚后还能要回财产吗
    女方离婚后,如果发现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女方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是3年,从知道男方损害共同财产时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二、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房改房离婚如何分割
    对于房改房价值的确定,一般参照现行市场价作为分割标准。司法实践中,对于处理房改房的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处理:
    1、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及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双方对房改房的分割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协商的内容包括房屋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及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房款数额等。
    2、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房屋价值作为分割的依据,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
    3、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而且对房屋的价值又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法院可要求当事人采取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相应的房屋折价款。若法院不采取竞价方式,则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现行市场价进行评估,以评估的价值作为分割依据。对于房屋的归属则根据房屋享受的优惠政策、单位与职工合同约定、双方的经济情况、住房状况、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条件判定。
    4、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而且双方条件相当,所购买的房改房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女方离婚后还能要回财产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离婚后,如果发现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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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10: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