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诉讼案外人能否提撤销之诉 |
释义 | 一、虚假诉讼案外人能否提撤销之诉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二、虚假诉讼损害案外人债权实现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在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侵害第三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遏制司法实践中频现的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以及对此类诉讼侵害的第三人提供更为有效的权利救济,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法院。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 (一)主体条件,提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 (二)客体条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即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是其提起撤销之诉的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有些案件是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比如说婚姻无效等判决裁定或者是适用特别程序和督促程序进行处理的案件。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虚假诉讼案外人能否提撤销之诉,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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