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认外国婚姻程序 |
释义 | 一、承认外国婚姻程序 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 对涉外婚姻效力的审查,如果一段涉外婚姻符合了婚姻缔结地的法律的话,那么我国法院一般就会认定该婚姻是合法的。涉外婚姻毕竟与国内婚姻不同,所以在处理方面肯定要麻烦一下。 ![]() 二、涉外结婚的程序要求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涉外结婚的时间 涉外婚姻案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我们律师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件直接告诉当事人说简单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了。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讲: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国内这边,通常国内律师从拿到材料到办结离婚手续,一个月足够。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外手续办得顺利,整个案件也会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就能解决。 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如果最后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如果是国内一方不同意离国外一方起诉的,那时间则和普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能够结束。 我们自己常说,涉外婚姻案件有两怕:一怕国外一方不同意离,二怕国外一方下落不明。这两种情况是影响涉外婚姻案件办理期限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国外一方或双方同意离婚,只要相关手续准备齐全且符合标准,那三个月足够。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承认外国婚姻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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