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二审再审裁判怎么办 |
释义 | 一、不服二审再审裁判怎么办 (一)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三)向人大部门进行反映。 二、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再审申请书是再审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类似于普通诉讼程序中的起诉状。提出再审申请时,能提交一份结构清晰,内容重点突出,法律关系准确,说理翔实明了的再审申请书,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第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第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要写好再审申请书应该仔细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 三、最高法关于申请再审立案的规定有哪些条款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包括可以申请立案的情形,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管辖的情形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再审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 (一)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 (二)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不服二审再审裁判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一审不服上诉,二审不服再审,经过二审后的案件,当事人就不能继续上诉了,《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八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一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