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验收程序 |
释义 | 一、合同验收程序 (一)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二)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三)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四)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五)试运行 (六)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二、什么是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 三、竣工验收的作用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这帮文章介绍的是关于“合同验收程序”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合同验收程序,根据分析,这种情况需要申请报告、验收、施工期运行、试运行以及竣工清场等等,对于竣工验收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建议咨询一下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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