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判决书送达范围规定 |
释义 | 一、刑事判决书送达范围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是法院诉讼程序的要求,法院会向你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表格,你按照内容填写就可以了。 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填写的地址应该是能确保能收到法院信件的地址,因为如果你提供的地址错误,法院按此地址邮寄的信件被退回的,将被视为已经送达,对你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如果以后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该及时到法院更正送达地址。 三、刑事判决书送达给谁 刑事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判决书送达范围规定及其相关问题,刑事判决书送达范围规定一般只要是当事人能够拿到即可。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刑事判决书送达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零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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