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港澳台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
释义 |
一、港澳台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一)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 (二)提交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通常情况下股份转让的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三)登记。若公司章程细则规定了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则须遵守。 ![]() 二、香港公司股份转移 (一)股份转移指由于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动转移给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后,有关股份的业权自动转移到死者的遗产承办人。根据《公司条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验讫的遗嘱或遣产管理文书,公司必须承认该人士的业权。 2、股份持有人破产,其名下的股份业权,可由破产信托人接收。破产信托人可要求登记为合法股份持有人。根据现行法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动转移给第三者,公司如拒绝登记有关股份的转移,受让人有权要求公司说明其拒绝的理由,公司应在受让人提出要求登记后二十八日内说明拒绝的理由。 三、股份转让服务项目 (一)审阅公司章程是否有对股份转让作出任何限制 (二)编制股份转让香港的董事会议记录 (三)编制股份转让档,安排股份转让档给印花税处盖章及缴纳印花税 (四)发行股份、编制股票书 (五)更新股东记录册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港澳台企业股权转让程序相关内容,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提交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通常情况下股份转让的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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