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高科技风险投资? |
释义 | 所谓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是指投资家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而无自有资金的创业家进行创业,并承担创业阶段的失败风险,投资家以获得红利或出售股权获取利益为目的,其特色在于甘冒风险来追求较大的投资报酬,并将回收资金循环投入类似高风险事业,投资家以筹组风险投资公司、招募专业经理人,从事投资机会评估并协助被投资事业的经营与管理,促使投资收益早早实现,降低整体投资风险。 技术拥有者在将具有潜力的技术创新与产品构想经由具体的经营活动加以商品化的过程中,还需具备资本与管理两项资源条件,而这两者往往又是技术拥有者所欠缺的,尤其是高科技投资本质上具有高风险的特征,在常态融资市场上筹集资金将有很大困难。在技术未转化效益之前,既无法银行贷款,又很难去发行股票或债券,因此许多良好产品构想常因此胎死腹中,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我国高技术商品化率为25%左右,产业化率仅为7%左右。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起源于美国,美国高科技风险投资业不但创造其在高科技及尖端科技的发展上居世界领先地位,也带动其国内相关工业的发展,对美国经济发展有很大贡献。美国一批商学院教授与新英格兰地区的企业家在1946年筹组的“**研究发展公司”,可视为现代风险投资事业的始祖,该公司专注于与国防科技有关的事业投资,当年曾以7万美元投资DEC公司,10余年后售出股权,获得近5亿美元的回报。60年代以后,由于高报酬的吸引,许多资金逐渐流向风险投资事业,主要的投资对象为半导体、计算机、精密机器、通讯、软件、医疗设备等高科技产业,美国硅谷高科技产业与风险投资公司合作成功的优良典范如电脑公司,加深了美国政府鼓励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到了70年代末期,美国政府将资本利得税由49%降至20%,更造成一股风险投资的风潮。 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活动已遍及所有先进国家、新兴工业国、部分发展中国家,形成一股推动全球高科技事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一般而言,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均受到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并与该国科技产业发展策略密切结合,为鼓励资金流向高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各国政府经常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同时在软、硬件投资环境与证券市场流通上,也会有很多的配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