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员工可以跟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一、一个员工可以跟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原则上不允许,《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例外情形:《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非全日制用工; (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劳动合同不能签 个别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财物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这样一来,如果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极易惹上官司。 (一)口头用工合同不能签 这类工作一般由朋友、亲戚或熟人介绍,用人单位往往与劳动者只有口头的意向承诺和约定。这种口头合同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由于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会造成维权难。 (二)生死合同不能签 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擅自在自行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加上伤亡由劳动者自理等条款,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了这种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就会为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 (三)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不能签 有些企业向劳动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却在后面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因此,遇到此类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仔细弄清附加条款的内容,否则一旦签字认可,日后发生纠纷容易处于被动地位。 一般来说,一个劳动者大部分只能够跟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够同时跟两家公司签订合同。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一个员工可以跟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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