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受益人法定继承人顺序 |
释义 | 一、保险受益人法定继承人顺序 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顺序 (一)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 (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三、民法典法定继承人顺序 民法典法定继承人顺序: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的顺序进行。第一顺位的应当由死亡人的妻子、父母和子女。并且子女继承平等。第二顺位为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发生继承时,应当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则直接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险受益人法定继承人顺序的相关知识,我们知道,在受益人去世时,保险赔偿金可视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法定继承人顺序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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